买房人耍赖却不能强制迁户 买二手房三年落不了户
提要:房子过户三年了,但卖房人的户口老“赖”着不迁,导致买房人无法落户。对此,江宁公安分局户政民警告诉记者,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何解决这类事件还是法律空白,公安部门只能说服动员原房主迁户口。 遇到买房人耍赖不能强制迁户,这是法律空白 房子过户三年了,但卖房人的户口老“赖”着不迁,导致买房人无法落户。更郁闷的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管是法院还是公安部门,对于这种情况也只能和卖房人进行沟通,而不能强制迁户。 买房遭遇户口“老赖” 2007年,在宁工作的陈先生在家人资助下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年1月,原房主就把房子过户到陈先生名下。经查询,陈先生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在房子里,就与原房主口头约定两个月内把户口迁出。 没想到,迁户口的事一拖再拖,一直拖到2008年12月。陈先生实在等不了了,把原房主告上江宁区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迁出户口。去年2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法官告诉陈先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强制卖房者迁出户口。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诉原房主赔偿违约损失。 去年5月,法院判陈先生胜诉,但陈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迁户口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而原房主都不知道在哪里,赔偿损失的事儿也是遥遥无期。至今,陈先生的户口还是没落下来,眼见着孩子今年就要出生了,上户口、上学都将成为麻烦事。 对此,江宁公安分局户政民警告诉记者,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何解决这类事件还是法律空白,公安部门只能说服动员原房主迁户口。建议把“迁户”写进合同 难道陈先生遭遇的困境无法解决,也无法避免吗?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张世亮律师介绍,在众多的房产纠纷中,因落户问题引发的约占两成。原房主不迁户口的原因无非有三:一是有的人卖掉的是自己唯一的房产,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入户;二是存有私心,比如原户口所在地为较好的学区;三是一些人对户口不重视,觉得迁不迁意义不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张世亮建议市民在二手房交易前,最好就户口问题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并将其写进购房合同中,而非口头约定。“可以把握两点,一是付房款时间。确认全部户口已经迁出后,再付清全部房款。二是强调违约责任,可以约定额度较大的违约金。” 上海政协委员 曾建议设“户口代管户” 今年2月,上海市政协委员杨荣华曾提议,在派出所统一设置“户口代管户”(可理解为“虚拟集体户”),用于寄放有意不迁、无处可迁、实际居住条件消失等特殊原因的户口。对于违约的卖房人,派出所在通知无果或无法通知的条件下可采取强迁措施,将其户口移至派出所代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