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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物业费,左安漪园的部分业主被物业公司限制购水,每次只能买1吨水。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二环左安门桥附近的左安漪园,6号楼的业主王霞(化名)女士为了怕突然停水,已经习惯了每天在家储备一桶水。
据悉,王霞拖欠物业费已近1年,早已成了小区物业眼中的“钉子户”。
王霞认为,小区绿化卫生不到位、门禁坏了修理不及时等诸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令她不愿缴纳几千元的物业费。
近一个月,因欠物业费,王霞遭遇了“节流”的麻烦。
由于小区内设有电子水表,业主要持水卡到物业公司购水。王霞购水时,物业却称每次只能卖1吨。
王霞告诉记者,1吨水最多只能维持一家人3天的正常生活,这样一来,她一个月至少要购水10次。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内与王霞情况相同的业主约占总户数的5%。
随后,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崇开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客服部的秦女士称,限制购水并非针对所有业主,只有拖欠物业费半年以上的业主,物业才会采取这个方式追缴。“小区的维护、服务、绿化等等都需要开支。”秦女士说,公司采取这种手段是为了与一些欠费业主见面并进行沟通。
秦女士表示,对于一些“顽固”的业主,他们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官方态度
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
崇文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表示,首先,业主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就应该按照合同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也就不能把小区建设得更好。
同时,对于限制购水的问题,他们正在与物业公司协商。针对一些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他们也会反馈给物业公司,要求他们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说法
物业无权限制业主购水
大嘉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认为,业主缴纳物业费和购水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即使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利限制业主购水。
马律师同时表示,针对欠费业主,物业公司应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