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下房产证 孩子入学受阻
家住海口市义龙后路11号的林女士,在5年前所购房屋属于义龙小学招生范围内,因为一直办不下房产证,林女士6岁半的女儿到学校报名登记时被拒绝。“我女儿该到哪去上学呢?”林女士全家人感到非常苦恼。 “我家购买的是原海南燃料总公司宿舍楼的二手房,于2005年5月与原户主签订了转让住房协议,并于2006年12月将户口安在这里。 以前的户主是原海南燃料总公司的职工,因为公司改制等原因,这处房产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我本人不了解法律程序,以前总认为,买卖双方谈妥,有个安稳的地方住就可以了。没想到,无房产证会影响到女儿入学。”19日,林女士来报社求助。她带来了自己与原户主的转让住房协议、海南省燃料总公司出具的证明、龙华区大同街道办事处龙昆下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厚厚一摞材料。林女士还出示了自己于2008年10月份办理煤气管道安装手续的交费单、每月交水电费的票据等。她说,这些都是她本人和女儿实际居住在这里的依据。 “从8月1日到现在,我已经往学校跑了好多次了。接待学生报名的老师说,家长拿不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不符合规定,不能接受我的女儿入学。”林女士委屈地说,学校要求出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是为核实学生家庭住址,她带来的这些证明材料不是更具有说服力吗? 记者将林女士女儿入学所面临的困难向龙华区教育局进行了反映。该局有关负责人说,每年都会有很多家长因为办不下房产证,为孩子入学的事发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针对此事和接收学校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