ブーツスニーカー | ブーツスニーカー16 | ブーツスニーカー26 | ブーツスニーカー36 | ブーツスニーカー46 | ブーツスニーカー56

ugg アウトレット | ugg バッグ | ugg 価格

车库归属有争议 律师详谈:地下车库权属问题

  小汽车已经成为日用消费品走进平常百姓之家。随着消费概念的升级,房地产热的持续升温,汽车需要有个稳定的家——车库和车位。在3年前,可能商业小区汽车停车位和地下车库还没有显露出旺盛的需求和极度的渴望。然而,近年来业主对停车位的需求明显增加,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对利润的追求,与业主之间的博弈日益激烈起来。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对于停车位和地下车库的权属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一种观点认为车库应当归属于全体业主。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采用约定的方式,车库的归属由开发商和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售房合同中没有规定车库的归属,就推定由业主所有。

  我国物权法采取的是折衷的方案,即约定和约定不明时的推定模式。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其立法理由是:首先考虑到约定车位归属有利于提高开发商的积极性,会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如果简单地规定车库归业主所有,那么就不利于鼓励开发商建更多的车库。如果车库建得少,停车难的问题不能得到缓解,最终还是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其次考虑车库的归属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房屋的销售市场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房子好卖,车库的价值就会升值;如果房子不好卖,车库本身没有什么价值,开发商不会建那么多的车库,可能将车库搭送或者以比较低的价格送给业主。所以这个问题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房屋的销售市场,至于开发商能否将车库卖给第三人可以在物权法上作出限制,如要求开发商必须满足业主对车库、车位的需要,也可以通过有关的行政管理途径解决,通过物价部门价格管理的限制,管理部门对车库转让的限制,也可以考虑规定业主有优先购买权来保障不将车库卖给第三人,但是从权利的归属上由当事人约定比较恰当。

  至于绿地、道路以及道路上的空地所形成的停车位都属于业主法定共有的财产。首先是绿地的共有涉及到业主的重大利益,很多业主购买房子都是冲着绿地来的,如果绿地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所有权的话,那么开发商就会保留所有权,之后再进行改变,会严重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从环境的角度考虑,绿地和城市的环境非常密切,如果改变了绿地对环境的破坏也将是很大的。如果由开发商保留所有权,随意改变道路的用途,对业主的损害将非常大。空地是共有的财产,将来是否可以作为停车场应该由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单方决定。

上一篇:朱海燕代表:住房公积金使用应向低收入者倾斜

下一篇:年后投资热到来 入市需心态冷静